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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到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2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在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层第四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可销售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其余商业建筑面积由受让人自持。用地具体空间格局、建筑形态参照地块城市设计导则。
2、该宗地起拍价为4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00万元(其中定金为8400万元),不设保留底价;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2个月内缴清余款,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3、该宗地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由市土地收储*负责交付。该宗地应于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4、出让人同意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如受让人要在宁德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受让人应自本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区天湖路祥和楼二层(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0008、2566666
开户单位: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号:
131010181200000280,
35001686307050004759,
1407002609022015562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