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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来源:吉屋   2024-07-05T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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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24年度宁德市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6511元,最高月缴存限额为6362元(单位和个人各3181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

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本次调整核定年度为2024年度,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所有单位及其职工需按照新的缴存基数标准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

限高保低标准

根据通知,2024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限高”标准为:最高月缴存基数26511元,最高月缴存限额6362元(单位和个人各3181元)。同时,“保低”标准为: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660元,最低月缴存额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这些标准的设定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既保障高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也照顾到低收入职工的基本权益。

办理流程

单位办理渠道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年度基数调整,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承办银行柜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到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月31日,单位和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管〔2007〕12号)《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通知》(宁房金管〔2024〕2号)《宁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宁房金管〔2022〕2号)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调整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单位及职工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缴存基数,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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